沈福道路设施及水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沈福道路设施及水系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GZ0000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2月07日
沈福道路设施及水系提升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凤凰山路交口正奇金融广场B座2010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壹拾陆万伍仟肆佰陆拾元贰角壹分(******.2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梅冲湖路双凤智谷创新创业科技园A栋919-9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万元整(******.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南路与体育路交叉口蓝城丽景湾10幢3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佰贰拾伍万陆仟玖佰捌拾陆元捌角壹分(******.8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3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委员会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与环圩西路交口
联系人: 王民华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0551-******。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袁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8日
附件:0004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附件:0004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0004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附件:******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