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教学楼电力线路改造项目(二期) JSZC-320700-JZMY-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MY-C2025-0001
项目名称:******学校教学楼电力线路改造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学校教学楼电力线路改造项目(二期)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采购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磋商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
5.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3-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二楼不见面开标舱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 60 天内有效。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38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