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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经济开发区萧何西路-G518交叉口市政工程XHXL-SG-0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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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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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经济开发区萧何西路-G518交叉口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经济开发区萧何西路-G518交叉口市政工程(XHXL-SG-02标段)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路许字201900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经济开发区萧何西路-G518交叉口市政工程(XHXL-SG-0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萧何西路(汉润路至西环路);

2.1.2合同估算价:约65.89元;

2.1.3建设规模:本标段主要包括:信号灯监控电子警察等,具体以图纸和清单全部内容为准,最终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验收标准。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谨慎报价,风险自负。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质保期5年;

2.2招标范围: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安全受电、完成并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资质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022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一个公路工程机电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至少包含公路交通信号灯施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业绩均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2022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公路工程机电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至少包含公路交通信号灯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业绩均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

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备案。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8企业和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320日至202532717时00分 

4.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532717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4  10 9 30 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沛县韩信路288号                     地址:******检察院南门对过 

人:朱二妮                               人:刘丽

   话:******                           :0516-******         

 

                                                     2025 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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