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近期拟面相社会公开采购一批“药房自封袋及塑料袋”,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卫生院药房自封袋及塑料袋等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注意:报价金额含税、运输,数量以具体采购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外观设计进行设计生产印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经营范围须包含塑胶制品等;
4.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单(需另封,报价一经报出,不允许修改)。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法人授权原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相应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5.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若未加盖公章视为材料提供不完整。按顺序排列,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②材料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五、比价规则
1.本次比价采取最低价评标法。
2.成交价格为报名时提交的报价单为准,不允许修改。
六、报名相关事项
1******办公室
联系人:小邱
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15日-2025年2月21日
七、其他事项
1.评审结束后,将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供应商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要求;
3.自封袋、背心塑料袋各个规格均应提供样品(评标后样品不退还)。
4.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