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5年度重庆市涪陵监狱罪犯日供站及劳动报酬商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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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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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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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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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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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重庆市涪陵监狱罪犯日供站及劳动报酬商品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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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采购人提供限价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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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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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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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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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全年累计采购金额约600万元,其中:重庆市涪陵监狱约41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约1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fuling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7月2日)起5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缴纳招标文件费;
2、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
(五)递交投标******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7月23日北京时间9:00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北京时间9:30时。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汇******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账号:************891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标前保证金应到账。
(3)递交响应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有限公司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行采家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fulingweb)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监狱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红星五组10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
地 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2025年度重庆市涪陵监狱罪犯日供站及劳动报酬商品配送项目7.2(定).doc
附件:
2025年度重庆市涪陵监狱罪犯日供站及劳动报酬商品配送项目7.2(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