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驻东阳市劳务协作工作站”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贞丰县驻东阳市劳务协作工作站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一)收集岗位信息、(二)走访企业、园区、(三)开展稳岗就业服务、(四)提供技能培训服务、(五)开展创业成功人士服务、(六)提供劳动维权服务、(七)开展党建工作、(八)开展走访慰问工作、(九)强化人员跟踪服务、(十)强化就业形势分析、(十一)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十二)建立接待日制度、(十三)培育劳务带头人、(十四)按时报送材料、(十五)完成贵州省、州、县人社部门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2)服务地点:浙江省范围内。
(3)服务期:1年。
(4)原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三次流标过程及原因分析:
1.第一次招标: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2日
(2)公告发布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15点00分
(4)流标时间及结果:2025年06月18日15点00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流标。
(5)原因分析:市场响应冷淡。
2.第二次招标:
(1)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06 月 18 日
(2)公告发布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24日 15点 00 分
(4)流标时间及结果:2025 年 06 月 24日 15点 00 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流标。
(5)原因分析:市场响应冷淡。
3.第三次招标:
(1)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06 月 25 日
(2)公告发布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24日 15点 00 分
(4)流标时间及结果:2025 年 07 月 02日 15点 00 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流标。
(5)原因分析:市场响应冷淡。
针对第一次流标原因,对谈判文件放宽部分非核心条款调整,取消了劳务派遣许可证,但市场响应情况仍不理想、投标仍不符合要求。无法成功采购到满足需求的供应商、三次招标均依法依规进行,流程完备,公告期、投标期等均符合法定要求。
三、市场调查与单一来源采购必要性论证
******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时间紧急,任务重,符合法定单一来源的其他情形。
四、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盛世花城5栋2楼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王洪福、******
综上,该项目经历了三次公开招标均失败,经调查论证,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申请批准。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综上所述,我单位的“贞丰县驻东阳市劳务协作工作站”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购买。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街道盛世花城5栋2楼)。
五、公示期限
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街道金城大道西段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全称: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童华
地 址: ******街道金州美福东楼15楼
联系方式: ******